关于命名2020年度区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1-11-11   来源: 漯河市西城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中共漯河市西城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命名2020年度区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

20211111日)

 

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群众生活质量持续改善,为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精神文化支撑,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群众认可、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全区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命名阴阳赵镇、阴阳赵镇阴东村2个村镇为2020年度区级文明村镇,命名漯河市文化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城区分局为2020年度区级文明单位,命名漯河市西城区丹江路学校为2020年度区级文明校园。被表彰单位自20211月起享受相应层级文明单位待遇。

希望受表彰的村镇、单位、学校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始终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公民道德建设,着力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